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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城女性做药物流产的要求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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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盐城女性做药物流产的要求有哪些?

  常见的终止妊娠方法无外乎人流或药流,其中药流又以方便、快捷、费用低而更受年轻女性的欢迎。药流虽便捷,但对于使用者的要求比较多,不是所有意外怀孕女性都可以做的。那么,做药物流产的要求有哪些呢?下面就由盐城人流医院带您详细了解一下吧。

  做药物流产的要求有哪些?

  1、药流使用者怀孕时间不能超过49天

  药流应在怀孕49天内进行。如果怀孕超过49天,子宫内的孕囊会逐渐长大,怀孕时间越久,孕囊就越大。此时药物无法将孕囊完全排出,很容易造成大出血,药流失败后患者还需进行二次清宫手术清除宫内残留组织,给患者造成二次伤害,所以一旦超过了49天,就不建议使用药流了。

  2、药流前必须要确诊是否宫内孕

  药流之前,孕妇一定要先去医院做相关检查,排除宫外孕的存在以及确定孕囊的大小,宫外孕以及孕囊大小超过2.3cm的话是不建议做药流的话,要选择宫外孕手术或人流手术来结束妊娠。

  3、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药流产

  医生会给你斟酌出更适合自己的用药方案,并在用药后严密监控你的身体情况,大大预防了私自药流致大出血的风险。药流的成功率是有75%,一旦药流失败,一定要及时去医院做清宫手术,以免影响身体恢复。

  4、药流者身体情况要良好,无禁忌证

  有曾患、正患较重的全身性疾病,肝、肾功能不全,过敏体质,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贫血、哮喘、妊娠期皮肤瘙痒等情况的孕妇是不能做药流的。

  盐城人流医院温馨提示:以上就是对盐城女性做药物流产的要求有哪些的相关介绍,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,可以点击在线咨询进行详细了解,我们将竭诚为您答疑解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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